1.每個試樣均在 0.1 、 0.2 和 0.3m /s 三種鼓風強度下分別進行重復測定(對應于 0.1 、 0.2 、 0 .3m /s 流速的空氣流量分別為 2 、 4 、 6m 3 /h )。
2.進行測定時,取 400cm 3 試樣,并稱量(稱準到 0.01g )。其后測定用的試樣質量與之前相同。
3.稱取約 15g 木炭,放在帶孔鐵鏟內,在電爐上加熱至灼紅。
4.將稱量后的試樣倒入氣化套內,扒平,放好墊圈裝在空氣室和煙氣室之間,用鎖緊螺筒固緊。
5.開動鼓風機、調節(jié)空氣針形閥,使空氣流量不超過 2cm 3 /h 。再將鐵漏斗放在儀器頂蓋位置處,把灼紅的木炭倒在試樣表面上,扒平。取下鐵漏斗,擰緊頂蓋,再仔細調節(jié)空氣流量,使其達到規(guī)定值。
在鼓風強度為 0.2 和 0.3m/s 進行測定時,應先使風量在 2cm 3 /h 下保持 3min ,然后再調節(jié)到規(guī)定值。
6.在測定過程中,隨時觀察空氣流量是否偏離規(guī)定值,并及時調節(jié),記錄料層阻力。
7.從觀察孔觀察到試樣燃盡后,關閉鼓風機,記錄反應時間。
8.冷卻后取出全部灰渣,稱其質量。
9.將 6mm 篩子和篩底疊放在振篩機上,然后把稱量后的灰渣移到 6mm 篩子內,蓋好篩蓋。
10.開動振篩機,振動 30s ,然后稱出粒度大于 6mm 渣塊的質量。